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目录【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调整一次。要求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调整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有效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