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区别【点击查看详情】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区别。1、设立的机关不同。派出机关由上一级经批准后依法设立,派出机构一般由某一级的工作部门如厅局委办依法设立。2、权限的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综合的、权限是多方面的,对所管辖的某一地域范围具有相当于一级的管理职能。派出机构则是基于某一单一的行政职能而设立的,它的权限单一而仅就某一类行政事务行使职权。3、两者的名称存在差别。派出机关只有三类,即在行政公署、区公所和事处前分别加上所在地、市、市辖区或乡、民族乡的名称即可。而派出机构的名称很难概括,往往在其名称前要反映出设置这一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同时又要反映出该派出机构管辖地域的名称,如北京市海淀分局北太平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