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残三期鉴定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交通伤残三级鉴定标准如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2、头面部损伤。3、颈部及胸部损伤。4、腹部损伤。5、盆部及会阴部损伤。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交通伤残三级的评定标准。1.单侧下肢关节功能丧失或严重受限。2.双侧下肢关节功能丧失或严重受限中的一侧。3.单侧上肢丧失或功能严重受限。4.双侧上肢功能丧失或严重受限中的一侧。5.脊髓损伤导致下肢瘫痪或功能严重受限。6.严重颅脑损伤导致智力或精神严重障碍。7.视力丧失,单眼视力低于0.02或双眼视力之和低于0.05。8.听力丧失,单耳完全失聪或双耳平均听力损失达90分贝以上。9.语言功能丧失或严重障碍。10.内脏器官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严重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