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起诉。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通过沟通、起诉或强制执行来实现探视权。会进行教育与疏导,若无效则采取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矛盾激烈,会考虑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如祖父母、学校、单位、妇联等。法律分析;一、民法典中探视权如何确定。民法典中规定,关于探视权的确定如下:夫妻离婚时,子女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