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人民调解作为准司法效力的调解制度,人民在日常工作中参与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对由于治安纠纷引起的民间纠纷进行调解,在申明适用人民调解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使用《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符合以下合法性要件。1、适用范围上必须严格界别:情节轻微的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被伤害方愿意调解的,可以人民调解;必须进行治安调解的不得适用人民调解,特别是对被伤害方实施人身伤害的。2、调解程序上必须合法:从实施调解开始,人民就必须申明自己以所在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身份进行调解。否则,只能以行政职务的身份进行治安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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