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数额较大刑事判决书【点击查看详情】
保险诈骗数额较大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被告人陈某,男,1986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安徽丰县人,大专文化,经商,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2014年3月26日因涉嫌犯保险诈骗罪被合肥市包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唐x,**律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范某某,男,1988年2月29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合肥市人,大专文化,驾驶员,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2014年3月26日因涉嫌犯保险诈骗罪被合肥市包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