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能否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后不能拒绝对方探视孩子,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视时间和次数。双方可协商约定,如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判决。探视权的行使不得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如有影响可向起诉并暂时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具体探视次数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为主,判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分析;一、离婚后能否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离婚后是不能拒绝对方探视孩子;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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