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自报道之日起几个月内实施一类管理【点击查看详情】
社区矫正对象自到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接受严格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的,调整或者维持为普通管理等级;社区矫正对象经评估确认再犯罪危险较大的,或者三个月内月度考核结果出现两次基本合格的,或者一次不合格的,调整或者维持为严格管理等级;严格管理的,每周通过电话报告一次、每半月当面报告一次,一般不批准外出;普通管理的,每半月通过电话报告一次、每月当面报告一次。社区矫正对象全程实施位置信息核查措施;社区矫正对象持有的位置信息核查手机不得关机、停机、设置转移呼叫、人机分离;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使用电子定位装置。一、社区矫正法的权利。1、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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