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生管理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选聘生管理制度选聘生管理制度1、选聘大学生要坚持在村工作,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区选派选聘办将定期或不定期采取走访、固定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选聘大学生在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无故脱岗、离岗未请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电话的,一律视为不在岗。镇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选聘大学生。2、选聘生日常教育管理由镇负责,镇是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镇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选聘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选聘生确需请假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须经村、镇批准,并按时销假;请假超过一周的,须经区选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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