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级印鉴使用管理办法【点击查看详情】
学院各级印鉴使用管理办法学院各级印鉴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印鉴包括:学院印鉴、学院印鉴、各党总支印鉴、各党支部印鉴、各部门印鉴及学院领导个人印鉴。第二条各级印鉴使用范围与审批:1、学院印鉴:使用范围:(1)以名义上报和下发的公文用印;(2)以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字材料、报表、信函等用印;(3)经批准的新党员志愿书用印;(3)出国政审用印;(4)其他事由用印。审批:使用印鉴必须经学院或由委托副审批,到办公室履行登记手续并备案。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