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型超声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B型超声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B1、B超室钥匙专人保管。对孕产妇的B超检查,必须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求双签字;只有一名B超人员的单位,对孕妇B超检查时,单位领导或者由单位领导指定其他医务人员在场,并签字。严禁出现任何形式有意或无意关于性别暗示性语言;非B超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进B超室内。在使用B超检查孕妇时,无关人员不得围观,在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孕妇及家属示意胎儿性别。2、加强B超和执机人员准入的监管。各医疗单位购置B超机前,不论品牌型号、金额大小,一律报县卫生局审批,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