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报送制度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定期向社会发布信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放心食品的信息。第三条凡在海晏县境内从事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信息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本局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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