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能用吗?【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而打算离婚,并且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一直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时隔一年半后,男方拿着这份离婚协议向起诉离婚。婚姻律师对此强调到,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情况下的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诉讼中只能作为审理的依据之一,但是当然也可以不按照该离婚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黄某与张某因感情不和,而达成离婚协议,约定:黄某与张某自愿离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115平米房屋归黄某所有,黄某给付张某45万元,协议签订时付28万元,余款17万元于离婚后的五个月内付清。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切家电及其它生活物品归张某所有。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时隔一年半后,黄某拿着离婚协议书向起诉离婚,张某答辩的内容与协议书基本一致,但却以黄某未支付17万元为由,不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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