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点击查看详情】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常考核,出科考核和专家考核。第十住院医师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后,由培训基地进行全面考核,报自治区卫生厅复核合格者,发给国家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按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作为申报评聘主治医师资格的依据之一,并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第十九条高学历医师的培养:1、高学历医师行政管理归属专业科室,业务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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