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加快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促进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和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育教学、科研和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单位、各部门。第三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院和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实行职能部门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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