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点击查看详情】
农村合作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维护(以下简称本行)正常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确保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条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总行或当地派出所报告。(一)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提取存款的挤兑事件;(二)聚众到分支机构上访、、静坐、示威,以及发生冲突、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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