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同时涉及两个罪名,如何定性?【点击查看详情】
数罪并罚是指当一个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时,对这些罪名分别定罪量刑后,将刑罚进行合并执行的一种方式。有四种原则:并科、吸收、加重和混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一人犯数罪时,判决宣告前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不同刑种的附加刑会根据情况分别执行或合并执行。法律分析;同时触犯两条罪名一般数罪并罚,一人犯数罪,对数罪分别判刑,刑罚之间合并执行的方式。有四种原则:并科、吸收、加重和混合原则。1、并科:简单相加,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2、吸收: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