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行为与要约邀请区别【点击查看详情】
要约行为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要约邀请是邀请对方发出要约,而要约是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而要约是法律行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而要约的对象则是特定的相对人。构成要约的条件包括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要约应。法律分析;一、要约行为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邀请是指发出邀请,希望对方接受邀请,并进一步表明意愿;要约则是指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