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抵押物买卖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民法典》中抵押物可以买卖,但需通知抵押权人。抵押物价值可低于借款,抵押权人可要求偿还剩余债务。抵押物范围有,不符合规定可能导致抵押合同无效,带来损失和法律风险。在提供抵押担保时,需严格审核抵押物范围,以防法律风险。法律分析;一、民法典中抵押物是否可以买卖。民法典中抵押物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物价值低于借款可以吗。抵押物价值可以低于借款。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物价值可以少于担保债务的数额,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要求债权人偿还剩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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