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在哪个部门【点击查看详情】
沈阳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的部门为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要求派遣或改派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派专人统一转送至我中心,不允许个人携带;改派后的档案可由单位或所在地人社局密封转递至我中心。毕业生个人档案存档与流动人员存档条件要件一致,毕业生个人档案转出与流动人员档案转出条件要件一致。该办理行为的法律依据为发[2014]90号、人社厅发〔2016〕75号、以及《关于。法律分析;一、关于沈阳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的部门。沈阳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位于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二、沈阳毕业生档案接收办理的要求。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