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补偿【点击查看详情】
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补偿如下:1、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2、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3、地上物,即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4、搬迁费用。5、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营业执照持有者的权益保护。1、补偿标准:根据当地和被拆迁物业的性质、位置等因素确定。2、经营损失补偿:对因拆迁导致的经营中断或搬迁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3、搬迁补助:提供搬迁费用补助,以减轻搬迁成本。4、重新安置:在可能的情况下,为营业执照持有者提供重新安置的机会或地点。5、法律援助:在补偿协商不公或有争议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综上所述,拆迁对有营业执照的补偿包括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地上物的损失、搬迁费用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