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应对员工未休年假就辞职的情况?【点击查看详情】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已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年假并支付工资。若劳动者选择休完年假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再扣回已安排的年假。法律分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年假还没休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折算成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也可以依法予以休完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