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并工伤,由谁承担责任【点击查看详情】
由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就业,遭受职业伤害的,因为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为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前必须先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确认。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之后,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该规定的程序,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并伤情稳定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及时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之后,即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但因为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就业,即使之前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从法律上缴费的也是他人,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支付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用假身份骗取了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一旦败露,不仅会被追回骗取的金额,还会被处以骗取额度二至五倍的罚款,并有可能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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