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房的处理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纠纷中公房的处理主要根据是否取得公房产权而定。如果取得完整产权,可以通过竞价、评估或拍卖等方式分割。如果未取得完整产权,不宜判决所有权归属,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权。离婚时处理公房承租权可以通过隔断分开、调换分开、由房地产部门解决或经济补偿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条。法律分析;一、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1、夫妻离婚时,对公房怎样处理,要依据是否取得公房产权而定。(1)、如果取得公房完整产权,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按以下情形分割。(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