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教育
生活
旅游
时尚
美容
美食
健康
体育
游戏
汽车
元宇宙
家电
财经
综合
医美服务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能否依消法索要三倍赔偿?【点击查看详情】
图片源自网络,与本文内容无关。2018年11月11日,原告李某通过微信向艺星公司的员工刘某询问鼻整形的相关问题,刘某介绍“他(张医生)是整个东北区做鼻子做好的,卡麦拉综合隆鼻是他发明的专利技术。”原告通过微信共向艺星公司转款5万元。2018年11月21日,艺星公司向原告出具了《收款单》,显示“已支付50000元,本单实收金额37000元,划扣券额37000元,可消费余额/券13000元。”。
相关视频/文章
动视 51dongshi.ne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