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点击查看详情】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湖北省规定晚育妇女增加产假30天,配偶可享受10天护理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单位应提供母乳喂养条件。法律分析;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法律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