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具但未经认证的丢失如何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已开具但未经认证的丢失的处理方法如下: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保留专用抵扣联复印件备查。2、丢失扣除联的处理,专用可以用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专用可以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复印件保存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抵扣联和运输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密文进行解密,并与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一、税务局代开专用怎么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