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可债权确认多长时间起诉【点击查看详情】
管理人对破产债权进行登记后,会编制债权表,并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提交核查,债权人对债权登记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五十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起诉讼。一、债权人逾期未申报该怎么办。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