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物权包括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一、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转让、抵押。(2)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注意耕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3)乡镇企业用地连同乡镇企业用房的抵押。(4)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及抵押,在建房屋的抵押。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有。(1)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的转让不存在登记问题,因为地役权的转让具有从属性,随需役地或供役地的转让而转让。(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不动产登记只发生物权确认效力的有。(1)因继承而取得的不动产物权。(2)因事实行为而取得的不动产物权。(3)因判决而取得的不动产物权。二、登记物权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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