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点击查看详情】
人民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未被追究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和解或撤回自诉,但不适用于特定案件。法律分析;人民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拓展延伸;人民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