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未被追究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和解或撤回自诉,但不适用于特定案件。
法律分析
人民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拓展延伸
人民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
人民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人民直接受理由个人提起的案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包括:案件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案件有明确的被告人;案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案件符合起诉时效要求等。另外,人民在受理自诉案件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案件登记、审查受理、调查取证、开庭审理等环节。在审理过程中,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通过严格遵守受理条件和程序,人民能够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人民对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程序有明确规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可以进行调解,并允许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通过遵守受理条件和程序,人民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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