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集体土地的继承是否有关【点击查看详情】
户口和集体土地的继承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继承。农民户口迁出农村后,非承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无法继承。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即使户口迁出也能继承。《》第十条规定,除国家所有的土地外,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土地使用权是合法财产,可按法律规定在遗产继承中传承,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得非法转让。户口的类型与特点。1、农业户口:指在农村地区登记的户口,与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联;农业户口持有者通常享有耕种集体土地的权利。2、非农业户口:又称城镇户口,指在城镇地区登记的户口;非农业户口持有者通常不具备耕种集体土地的权利。3、蓝印户口:是指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但未能获得城市户籍的一种过渡性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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