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终审制和再审指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一审人民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经二审人民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我国的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的都是两审终审制。但为了保障裁判的公正,使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得以纠正,于是在我国“两审终审制”之外设立了一个的审判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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