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非法携带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点击查看详情】
《刑法》对非法携带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以及立案标准。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且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立案标准包括携带数量、拒不交出、发生爆炸或燃烧等情形。此外,禁止携带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支者,可受警告或拘留,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携带的不仅是支,还有其他危险物品,判刑可能更严重。法律分析;一、《刑法》对非法携带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1、认定非法携带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如下:《刑法》第130条;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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