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规定,离婚之后,未承担抚养责任之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且另一方负有协助义务。具体探望方式和时间在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基础上进行,如无法达成协议,则由裁决。探望权的设立,源于父母与子女间的天然血亲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