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父母购买的房产如何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1.婚前一方父母全资购屋并产权登记于己方子女名下,视为父母赠予己方子女之婚前个人物产。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性姻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购房款项可视为父母赠予己方子女。此房通常被视为子女夫妻双方共有物产。3.婚后一方父母全资购屋并产权登记于己方子女配偶名下,此房屋应视为双方夫妻共有物产,然而在离婚分割时,若双方共同生活或婚姻存续期较短,己方子女一方可酌情多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