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农产品收购有抵扣时限吗【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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