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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农产品收购有抵扣时限吗
2024-11-01 00:37:21 责编:小OO
文档


我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企业,收到茶农委托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其作为农产品的抵扣时间是否有?
律师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该文件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对于农产品收购和销售,没有规定具体的抵扣时限,可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处理相关抵扣事宜进行抵扣。
一、物业费专用能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开具的增值是专用可以抵扣。
也是的一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抵扣。专用,“专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的货物时所开具的。
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凭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的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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