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房产离婚分割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2.婚前由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所建房屋,属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时通常以均分方式处理。3.若为前一方所建房屋,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由于其为婚前所得,故视为婚前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房屋征收乃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求与公平补偿原则,对非国有财产实行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国家仅在特定公共利益需求且向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相应补偿后,方可依法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法定征收程序严谨,包括报批前公告、调查、听证、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等环节。一般而言,征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此时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二是拆迁人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强制拆除,经法定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