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去民政局领证需要材料【点击查看详情】
1、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3、户口薄。4、居民身份证。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6、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含双军人)结婚的程序如下:1.个人申请:个人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符合特殊情况不到晚婚年龄申请结婚的,要在申请报告表中说明申请理由。2.医学检查:申请双方到或地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体系医疗机构不具备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人员可就近到地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用由人员所在单位卫生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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