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分为哪三类【点击查看详情】
我国行政主体分为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以及非组织与个人三类,具体如下:1、机关与机构主要有六类。(1)。(2)组成部门,包括部委行署。(3)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4)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5)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比如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下属的消防局,交管局以及边防局是的内设机构。(6)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2、地方机关与机构分为六类。(1)各级地方,包括县级到省级。(2)县以上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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