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细则【点击查看详情】
门诊报销比例。1.在村卫生室、卫生所就诊的报销比例为60%。2.在镇卫生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40%。3.在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30%。4.在三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20%。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住院报销比例。1.辅助检查项目如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等限额报销200元。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部分按1000元报销。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大病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