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部门会否进行工伤员工调查【点击查看详情】
受理申请后,社保局可对事故进行必要调査,相关方应积极配合。具体条文如下: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申请人需检附以下资料。(1)劳动伤害识别申请表。(2)与雇主间的劳动关系证明。(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职业病鉴定证书。若申请人所提供材料不全,社保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补充所有所需材料。2.第十九条。社保局在受理申请後,如认为有必要,可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方应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及诊断争议的鉴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执行。对已获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鉴定证书者,社保局不再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