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建房面积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一)征收补偿办法。1.被征收人严格按一户一基的原则还基自建,自建房屋必须符合新农村建设和镇、村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2.被征收人原房屋安装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待入住迁建新房后,由所在地乡镇与相关部门协调免费安装。3.被征收人每户一次性补偿宅基地平整费5000元打包到乡镇自行实施。4.被征收人每户过渡性安置租房费按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助5元,每户每月最多不超过500元,补助期限为12个日历月。(二)补偿标准。1.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标准按《湖北省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