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冠行政区划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点击查看详情】
拓展资料:关于设置医疗机构。1.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医疗机构在执业中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该标准确有困难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y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批准备案后实施。尚未采用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参照国内同类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执行国家医院的基本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实施。”。2.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具备六个条件。(1) 有医疗机构设立批准书;(2) 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 有适当的名称、组织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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