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划放线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点击查看详情】
许可事项名称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申请条件必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证申请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批准文件,选址兰线图、规划设计条件等) 2、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