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停止工伤认定程序?【点击查看详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到争议、待有关部门结论、不可抗力或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会中止工伤认定并出具通知书。中止情形消失或提供新证据后,恢复认定程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终止认定并出具通知书。法律分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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