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年龄,按照受诉所在地的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20年,60-74周岁的人根据年龄递减计算,75周岁以上的人计算为5年。赔偿义务人只需赔偿被扶养人应承担的部分,若有多个扶养人,则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的消费支出标准。法律分析;被扶养人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被扶养人是18-60周岁之间,没有劳动能力且又没有生活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