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刑法的溯及力【点击查看详情】
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旧法,新法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按照新法处理。我国刑法原则上否认刑法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行为除外。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刑事法律生效后,对新的法律生效以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新的刑法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新的刑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刑法溯及力,亦称刑法的追溯效力。指新颁布的刑事法律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的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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