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如下:1、进行工程建设长期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向省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草原监理站(所)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植被恢复费缴纳标准为:荒漠类草原1500元/亩,草原类草原2000元/亩,草甸类草原2500元/亩,沼泽类草原3000元/亩。2、长期使用已发放草原使用权证的人工草地,按照沼泽类草原3000元/亩标准缴纳植被恢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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